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的要求,近期,我委与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以及银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84号)。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地方政府、协会、企业和咨询公司等单位的意见,统一认识。大家普遍认为,早调整、主动调整比晚调整、被动调整对钢铁工业造成的损失少,对社会震动小,更有助于钢铁工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淘汰落后任务较重的河北、山西以及河南等省按照产业政策的要求,积极着手制定淘汰计划和措施,主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工作,并取得初步效果。
河北省是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的地区,全省45%的炼铁能力、25%的炼钢能力均属淘汰的范围。自去年四季度开始,河北省抓住钢材市场低迷、价格大幅下跌时机,提出了加快淘汰落后能力、保障全省钢铁工业平稳运行的12项任务,并细化为53项具体的工作措施。目前,河北省已完成了对全省钢铁企业工商注册调查及取用水、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生产、用地情况等专项检查;建立了落后钢铁生产装备鉴定专家库,成立了落后钢铁生产能力专家鉴定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鉴定程序。2006年河北省计划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400万吨(其中唐山230万吨、邯郸140万吨、其他市30万吨)。截止5月底,河北省已淘汰200立方米以下高炉21座、炼铁能力350万吨,淘汰20吨以下转炉12座、炼钢能力260万吨。
山西省现有炼铁能力3000万吨,其中属于淘汰的300立方米及以下小高炉能力约2100万吨,占全省总炼铁能力的70%。如果这些落后能力集中淘汰,其钢铁行业的正常运行就会失去平衡。因此,山西采取依托现有的太钢、长治、临汾、海鑫、中阳等骨干企业,实行兼并重组,结合品种结构的调整,改造淘汰落后能力。目前,已将省内100立方米以下的325座小高炉和15吨以下的小转炉全部实施了等量改造淘汰。
河南省发改委根据11号文件的精神,对应依法关闭、取缔、淘汰的企业停止供电、供水,工商部门不予登记,已办理登记的不予年审,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等措施,加大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力度。目前河南省已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钢铁企业280家。其中,安阳市就关停淘汰小铸造、小钢铁143家,淘汰1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小高炉35座,化铁冲天炉111座,总容积分别达到3474立方米和5018立方米,分别淘汰炼铁和化铁能力227万吨和458万吨。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各地淘汰落后效果并不理想。一是市场需求强劲,价格居高不下。目前普通建筑材每吨利润在300~500元,普通板材在1000~1200元,尽管近期钢材价格有所下降,但其下降的幅度在150~200元/吨左右,小企业仍然有利可图,年初市场价格回落而停产的小钢铁企业又开始生产;二是落后产能改扩建现象比较普遍。为了避免被淘汰,由地方经贸委、发改委批准或企业自主建设,将原属淘汰范畴的300立方米以下的改扩建为300立方米以上的高炉,将20以下改扩造成20吨以上的转炉项目比较普遍,这些落后产能的改扩建,虽然使炼钢炼铁的装备有所改善,但大多数仍属较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从目前情况看,各地未经国家批准,大规模扩能的势头得到了明显的控制,等量淘汰落后成为发展的前提,但纯粹淘汰落后产能阻力很大。因此,1亿吨落后炼铁产能和5500万吨落后炼钢产能,将有可能被等量或大于现有落后能力的、符合产业政策的新能力代替,总量控制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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