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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修改了《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内容,以预防直接摄入食品添加剂而引发安全事故,其主要内容如下:
1、必须强制标示处理亚硝酸钠的注意事项。 2、增设对违反停止标示、广告命令者的处罚标准。 3、完善标示、广告审议对象的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