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拟公告的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6〕32号)要求,经有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组评审,并征求了环保部意见,辽宁胜达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现将拟公告的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们。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9日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邮编:100804 电话:010-68205662 传真:010-68205662 邮件:yangtao@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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