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应用接口规范》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5〕73号)的要求,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完成了《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应用接口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请提出意见,于2016年12月23日前反馈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并抄送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 地址:无锡市钱荣路88号邮编:214151 联系人:黄金联系电话:0510-85522062 传真:0510-85511909Email:james0630@163.com 王天质 联系电话:010-82262645 Email:wangtz@sac.gov.cn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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