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韩国国务会议通过了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的设立及运营相关法律提案,其主要内容为合并普通加工食品与畜产品的HACCP的认证机构,以消除公共机关之间的重复业务机能。
目前,韩国普通加工食品的HACCP认证由“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进行;畜产品的HACCP认证由“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院”进行,合并之后将由“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全部负责普通加工食品和畜产品的HACCP审核认证。
原食品、畜产品HACCP认证机构比较
区别 |
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 |
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院 |
法令依据 |
食品卫生法第70条之2 |
畜产品卫生管理法第9条之5 |
机构性质 |
其他公共机构 |
准政府机构(委托执行型) |
HACCP认证业务委托时间 |
2014年起 |
2006年起 |
HACCP认证范围 |
畜产品以外食品为对象 |
畜产品为对象 |
组织规模 |
69名 |
11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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