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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9日,据香港贸发局网站消息,美国农业部(USDA)下属的农业销售部将于7月10日前接受相关评议,评议对象是关于促进食用蛋、孵化用蛋、非食用去壳蛋进口处理的建议性法规,法规要求对这些产品的检验申请须以电子方式提交。
相关申请应于产品运抵之前预先尽早作出。每份申请应声明产品运抵美国的大概日期、船名或者其它运输工具名称、产品运离国家、目的地、产品数量和分级、美国首抵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