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全国白蚁防治中心会同有关单位承担了《白蚁防治人员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编制任务,于2014年3月完成送审稿。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批准,2014年4月24日在南宁市召开《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议。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维护加固与房地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古小英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沈建忠司长、全国白蚁防治中心宋立主任、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黄宗成局长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古小英秘书长宣布参会的审查委员会专家名单(略),并对审查会提出了要求。会议一致推选黄复生研究员为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雷朝亮教授为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标准》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全国白蚁防治中心阮冠华处长代表编制组对《标准》的编制工作和重点内容进行了介绍,审查专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章逐条地认真审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如下审查意见:
一、编制组提供的审查资料齐全,内容充实,《标准》送审稿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二、《标准》内容全面,涵盖了目前白蚁防治技术工人的需求,能满足目前白蚁防治行业职业规划、人员培训、技能鉴定、人员管理等要求。
三、《标准》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各职业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遵循了白蚁防治行业的实际需要,注重实践能力,符合白蚁防治行业发展的方向。
四、《标准》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标准相协调,符合我国对白蚁防治员的培训、技能鉴定等的要求,填补了白蚁防治施工人员职业标准的空白,为我国白蚁防治人员总体素质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五、审查专家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以下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为使《标准》名称更加符合内容,将《标准》名称更改为《白蚁防治员职业标准》。 (二)《标准》“2术语”应增加《标准》中所涉及的术语,如“白蚁防治”,“白蚁品级”等;修改“白蚁生物学”、“白蚁分类学”等定义;删除“白蚁标本陈列室”。 (三)修改完善《标准》“3.1.2”、“3.1.3”等条款的表述。 (四)《标准》“5.1”中补充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
详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略)。
审查专家一致同意《标准》送审稿通过审查,并建议编制组按照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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