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行业动态   标准公告   工作平台   组织机构   标准计划   信息查询   专题栏目   文章精选   标准书市   相关产品   会议直播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购买标准资料
咨询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国家标准动态 -> 正文

关于重新启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和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     日期:2004/10/22 15:16:11
 

国标委计划[2004]78号   2004-10-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集中精力做好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的清理工作,国家标准委于2004年6月21日暂停了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的审批工作。几个月来,清理工作进展顺利,已进入评价阶段。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国家标准的需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重新启动国家标准的批准发布和计划项目的审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期间报批的国家标准应首先完成对计划项目的专家评价和技术委员会评价工作,提供该计划项目的专家评价表和TC评价结论表。

  二、国家标准修订项目的报批应同时报送被修订国家标准的评价材料。

  三、申报计划项目建议的原则应与清理工作的原则相一致。

  特此通知。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三日


本站简介 - 联系方式 - 意见与建议 - 设置首页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4 standard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维护。建议浏览分辨率: XGA(1024x768)  京ICP备05033993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