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负责归口制定的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SAC/TC49秘书处。
SAC/TC49秘书处:中国包装联合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10层 邮编:100020 电子邮件:zhujing2431@sina.com 传真:010-65839070 电话:010-65839069
附件: 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征求意见稿) 2.《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编制说明 3. 意见反馈表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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