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是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产业和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内容。
一、主动应对,把握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战略机遇期
1、正视日趋激烈的全球知识产权竞争。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大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日益凸现,知识产权的竞争已成为国际经济竞争的核心。一些发达国家已将知识产权提升至国家战略。
2、抓住深圳产业战略转型的历史机遇。国际经济已进入新一轮的产业变革和转移期,深圳已做出从“速度深圳”向“效益深圳”、从“深圳加工”、“深圳制造”向“深圳创造”转型的战略决策,知识产权作为自主创新的核心动力之一,必须为我市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战略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3、确立知识产权的战略导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大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坚持“加大保护,以保护促创新”的原则和“产业第一,企业为大”的指导方针,充分反映“效益深圳”的内在需求,突出产业自主创新,全社会、全方位、全过程地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二、突出重点,科学制定知识产权强市的主要目标
4、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把深圳建设成为创新活力迸发、维权保护有力、服务体系完善、专业人才充足、效益产业集聚的知识产权强市。
5、主要分类指标。到2010年努力实现:
(1)知识产权创新能力
———专利产出:全市专利年度申请量超过25000件,其中企业专利申请占全市职务发明的9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在总申请量中的比例超过35%;基本专利产出量有明显提高;每百万R&D投入产生的专利授权量及专利实施率有较大提升;全市产学研联合专利申请量及我市产品主要出口国专利部署量均有较快增长;全市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
———版权产出:全市作品版权年度登记量超过10000件,其中主要门类作品产出量、软件版权年度登记量和核心版权产业产值有较大提升;
———商标产出: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10000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超过20件,广东省著名商标总量超过130件;全市境外有效商标注册总量有较大提升,形成一批我市企业在海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商标;
———标准产出:我市企业在国内及国际组织技术标准制定中的参与率有较大提升,在光电子、通讯、新型材料等若干优势领域的国家、行业及国际标准制定参与率保持或争创全国领先地位,并形成一批在若干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
———其他产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拥有量居全国前列;形成我市一批在海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产品和服务品牌;在企业中普遍形成有较高市场价值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与经营秘密);在加大自主创新的同时,合作创新、委托创新、许可创新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拥有量均有明显提升;
(2)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形成全市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强有力的专业队伍和知识产权尊权维权的良好氛围;
———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超过90%,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结案率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破案率居全国前列;
———深圳企业出口产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率明显提高;
———全市实行知识产权行业自律的协会数量明显提高,大型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现象明显减少;
———初步建立主导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预警及应急公共服务平台及机制;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均建立起商业秘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的商业秘密进行规范化管理;
(3)知识产权环境条件
———形成至少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能力双平台的企业占行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比重大幅提高;
———形成全市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的长效机制,市民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60%,党政干部与中小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80%;
———形成知识产权专业代理、律师、研究咨询、评估交易中介服务群和若干知识产权标志服务机构;
———形成素质、数量和结构与我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初步建立能够有效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的有效利用率明显提高;
———形成我市顺畅活跃的知识产权资本化及知识产权交易的平台和机制;
(4)知识产权经济贡献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达到65%;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额占总出口额比重明显增长;
———知识产权对我市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升。
6、知识产权“十项重点工程”:
———制定并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条例》;
———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提升计划”(至少培育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行业协会和10家会展业知识产权尊权维权示范单位、10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标志机构);
———实施“深圳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基础服务计划”(设立基层工作站,帮助中小企业建制度、提能力、塑环境);
———逐步建立全市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
———继续推进“深圳市版权兴业工程”;
———充实深圳市知识产权资料库服务网络;
———办好“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专利代办处”,尽快申请设立国家软件版权代办机构;
———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知识普及计划;
———充分发挥“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示范导向作用;
———创办多元化、多层次的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及培训机构。
三、加大保护,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7、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启动《深圳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并在2010年之前颁布实施。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启动我市设计类版权保护立法及商标保护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
8、支持指导企业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内部的知识产权机构,配备人员,投入经费,建立适用高效的知识产权事务流程管理制度和规定。
9、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机制。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机制。
10、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日常执法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重复性、群体性、顽固性的侵权集中地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既要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效制约权利滥用和非法垄断;既要加大权利救济,又要注重提高权利人自我应对纠纷的能力。
11、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大有关海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通过情报收集、风险分析、现场查验等手段,进一步完善从货运方式到行邮渠道、从报关审单到查验环节的全方位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完善“出口企业红、黑名单”档案,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12、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每年定期编写并公布中英文《深圳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和《深圳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分析》。行政机关处理知识产权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行政处理决定书依照有关程序接受公众查询。
13、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尊权维权作用。启动“双十”示范计划,五年内至少培育知识产权尊权维权的10家示范行业组织和10个示范展会。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工商组织制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妥善解决行业内的知识产权纠纷,依法维护会员的整体利益。
14、逐步构建预警与应急机制。围绕我市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四大支柱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逐步建立我市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公共平台(IPAE)。
15、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注重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指导服务的力度。建立完善我市主导产业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信息数据库,为企业的对外贸易和投资提供涉外维权服务。
四、激励创造,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
16、突出企业的创新源头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结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增强企业家及高管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大科技研发及知识产权投入,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积极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
17、根据企业需求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重大投资领域,密切跟踪国际产业转移的趋势和特点,主动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绘制主导产业专利地图,作为政府公共资源配置的决策依据,确保投入产出效益。
18、实现知识产权创新的重点突破。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带动社会资源有效聚集,实现知识产权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发展一批重点实验室群、研究院群,形成知识产权产出的集群效应。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把握自主创新的方向选择、关键技术及权利获得,并通过原始创新、许可创新、合作创新的有机结合,争取到2010年,我市在通讯产业、数字视听产业、软件产业、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新型能源及装备产业、化合物半导体产业及动漫游戏、工业及平面设计产业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取得重点突破,形成产业知识产权群,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19、扶持和培育各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启动“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提升计划”,到2010年,扶持和培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至少100家。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产生、申报、管理、利用、保护的制度和流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必需的知识产权数据库。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特点,对大、中、小型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注重发挥优势企业的示范和骨干作用,加强海内外企业间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20、促进企业专利数量与质量的同步增长。加大对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资助力度,注重专利资源积累,提高专利质量。结合我市产业特点,积极推动“离散专利”向“组合专利”、“外围专利”向“核心专利”、“国内专利”向“国内外专利”、“基本专利”向“技术标准”的转变。
21、发展以原创作品为基础的版权产业链。围绕“两城一都”和动漫产业基地建设,充分挖掘版权资源,着力培育我市创意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印刷、出版、美术、嵌入式软件、网络软件、数据库、动漫游戏、影视音像等优势版权领域,扶持一批骨干版权企业,培育若干家“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积极发展版权产业链,形成相对独立、相互渗透的版权产业群。
22、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拥有驰名商标的国际品牌。制定我市商标发展规划,鼓励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加强品牌经营。通过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推动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以及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创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区域产业品牌和全国性品牌。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境外商标注册,打造国际品牌。
23、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加强技术标准战略的研究与实施,引导企业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培育一批能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形成事实标准,推动行业技术标准联盟,抢占产业制高点。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主导和国际组织主导的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
24、激活各类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注重各类知识产权的全面发展。鼓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积极推动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的建设。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保护商业秘密的认识和能力。培育具有深圳地域优势的原创性植物新品种,推进品种权的实施和产业化。鼓励地理标志的申请,推动地理标志的开发。
五、促进利用,形成深圳特色的效益产业集群
25、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利用。制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知识产权的导向性政策,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发海内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立有效的机制。
26、构建满足于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基础网络、数据平台和应用系统,充实深圳市知识产权数据库服务网络。
27、建立流转顺畅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联盟等方式,挖掘和扩充知识产权价值。研究和推动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的机制。
28、创新有效服务于企业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加快资本与知识产权的融合,建立资本市场与知识产权市场的对接机制。鼓励、支持金融部门创新对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的政策。
29、壮大和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中介专业服务机构。鼓励本地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骨干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版权中介机构和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断创新版权的集体管理形式。
30、促进效益产业集群的形成。研究自主知识产权促进效益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律、支撑作用及推进措施。完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引导企业建立相关制度和流程,避免侵权投入、重复投入和无效投入,确保项目的合法高效产业化。发挥政府采购在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
六、充实人才,集聚知识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31、努力改变知识产权人才严重短缺现状。我市知识产权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瓶颈制约。必须正视这种现状,切实加以解决,努力使深圳成为对各类知识产权人才最有吸引力的城市。
32、实施以企业和中介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加大政府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培训计划,重点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实务操作人才和中介服务人才,尽快解决我市知识产权人才供需失衡的矛盾。吸引国内已建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等院校来深合作办学或委托培养。积极开展与美国、日本、欧洲、香港等地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的人才培训合作。
33、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作为紧缺人才列入我市重点引进专业目录。充分发挥我市鼓励留学归国人才政策的积极作用,重点引进在国外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中介事务所中的专门人才。
34、建立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供需信息库和评价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库,为人才来深提供动态即时的需求导向。指导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以绩效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
35、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针对知识产权人才专业发展需要,提供共享的专业文献、专业数据库等基础保障。提供知识产权人才的社会保障,规范人才市场运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形成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的比较优势。
36、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咨询作用。聘请海内外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专家,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咨询和指导作用。多种形式创办我市知识产权研究及培训机构,对我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及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战略分析和对策研究,提供决策支持和咨询指导。
七、加快普及,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37、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部门主导,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在全社会中开展知识产权的普及工作。在市(区)党校、行政管理学院开设有关知识产权相关课程。
38、重点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普及。组织有关知识产权专家分行业、分领域深入基层加快宣传普及,同时邀请海内外专家开展针对性的专业指导。重点增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研发负责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管理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39、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启蒙教育。在有条件的中小学中开设知识产权启蒙课程。提高学生对发明创造、自由创意的意识和兴趣,从小树立知识产权的法制观念。
40、创新知识产权普及方法。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知识产权普及宣传力度。利用动漫游戏、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多种形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41、定期开展知识产权认知度评价。探索科学测评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状况的方法,定期对知识产权普及情况进行市民认知度调查,跟踪分析评估普及的效果,为改进完善普及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客观依据。
八、拓宽视野,有重点地加强海内外的合作交流
42、充分认识我市外向型经济对知识产权的特殊要求。知识产权工作在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国际声望、吸引国际投资、促进产品出口、加强科技兴贸等方面必须发挥特殊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43、拓展全市知识产权创新的国际合作空间。开辟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创新合作途径,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通过合作创新推进我市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
44、切实落实深港知识产权合作计划。切实推进深港在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信息资源、战略研究、边境保护、人才成长的五项合作计划,促进深港两地经济的进一步融合。
45、合作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区域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的作用,依法打击异地制假售假等各种侵权违法行为。
46、推进以企业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与海外知识产权机构及WIPO、WTO等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举办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和讲座。
九、加强领导,确保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
47、高度认识推进战略纲要实施的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的高度,从深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战略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市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
48、加快完善工作体系和组织网络。尽快完善各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对各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加强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稽查力量,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与联系。
49、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发挥好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示范导向作用,重点支持:发明专利申请、PCT国际申请、申请国外专利、软件版权登记等各类重要知识产权的权利产生及行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及知识产权预警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维护、支持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知识产权普及与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50、加强战略纲要实施的监督与评估。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企业、行业、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对话,对涉及本部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情况进行及时总结报告。市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要对战略纲要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指导。各有关单位应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
相关链接
●知识产权的概念
(1)一切因智力劳动产生的权利
(2)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3)创作性成果权利和识别性标记权利
(4)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多种解释,较多国家认同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该协议认为知识产权包括:
A、著作权及邻接权;B、专利权;C、工业品外观设计权;D、商标权;
E、地理标志权:巴黎公约表达为原产地信息;
F、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这是近10年来出现的新权;
G、未公开信息:为拥有者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信息,其包括的内容十分宽广,从技术秘密到经营的客户名单,主要涉及刑法的商业秘密;
H、植物新品种:是近20年来的新成员。
●什么是商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商标《示范法》中曾作出如下定义:“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商标的使用者是该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制造者、加工者、拣选者或经营者。商标使用在商品上,是专用的。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既是一种知识产权,一种脑力劳动成果,又是工业产权的一部分,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商标的特点:(1)显著性(2)独占性(3)有价值(4)竞争性
●什么是版权?版权也称著作权,是法律赋予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其范围包括人身权、财产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邻接权等。版权是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
●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各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批机构依法授予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一定时间排他实施许可的专有权。中国的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权的特点:(1)时间性:即法定有效期。在我国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10年。(2)地域性:各国专利法独立;专利权在批准国有效。(3)专有性: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是唯一、垄断、排他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专利代办处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特别批准成立,近日将挂牌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