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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消防类的调整说明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3/3/21 9:03:57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沿用了2005年本限制类中消防类条目关于报警设备、灭火器、灭火剂、防火门、消防水带、消防栓、普通消防车等产品的7个条目。发布实施一年来,行业有关方面、地方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反映,上述限制类条目界定较为宽泛,既不利于引导投资方向促进要素资源向先进技术和产品集中,也不利于限制落后技术和产品,实现优胜劣汰。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防安全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消防技术和产品发展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上述条目无法适应消防技术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

    因此,为更好地适应消防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部进行了专门研究,结合我国消防产业发展的情况,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消防类条目进行了修订:一是对限制类中的7个条目进行细化,逐条逐类明确限制发展的具体产品品种、规格参数等,同时新增1条防火涂料条目,严格限制普通生产能力盲目扩张。二是对鼓励类中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中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高效救援产品等2个条目进行了充实,满足市场需求和消防工作发展需要。三是在鼓励类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中,增加了专用消防车、消防机器人、新型消防材料及器材等方面的8个条目,满足日益增长的新兴领域需求,引导消防技术和产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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