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大电机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王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直以来,我国能源消耗以煤电为主。截至2012年底,我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约11.44亿千瓦,其中火电8.19亿千瓦,水电2.49亿千瓦,核电1257万千瓦,风电6237万千瓦。火电装机占总装机的71.6%,依然是电力供应的主力。然而煤电是不可再生资源,据估算按目前开采速度未来50年将可能开采完毕,同时其使用也带来巨大的环境污染。
与煤电不可再生性和煤电是我国电力供应主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异常丰富,我国技术可利用的水电资源约5.4亿千瓦,目前开发约2.49亿千瓦;10米高度风能资源约10亿千瓦,其中海上风能7.5亿千瓦;海洋能中潮汐能2200万千瓦,潮流能1400万千瓦,波浪能约1300万千瓦,温差能超过13亿千瓦;2000米以内可利用地热能相当500亿吨标准煤。
除水电外,由于技术、能源质量差、并网困难和开发成本高昂等原因,我国可再生能源均存在发展瓶颈,其技术水平和发展速度均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并于2012年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保障措施等都作了阐述。然而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的相关制度、措施并不完善,存在无序开发、恶性竞争、研发不足、技术水平不高,核心技术由外国控制等现象。像风电就是典型例子,产能过剩,风电弃风严重,行业企业生存困难。为此,就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对于水电开发。水电是优质的可再生能源,且利用技术成熟,在环境评估通过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水电资源的开发力度,提高水电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随着水电开发向西部和西南部等偏远山区迈进,给予我国发电企业一定的财税政策,鼓励对这一地区的水电开发,给予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企业进行超高水头、大容量冲击式机组和大容量、超低水头机组研发经费支持;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选址工作,一方面发挥抽水蓄能机组在能源调配,削谷填峰,维护电网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辅助我国风电、太阳能、海洋能的开发;为适应未来抽水蓄能电站发展的需要,支持我国大型水电企业进行超高水头、超大容量和可变速抽水蓄能机组研究。目前我国企业已具备600米水头以下,400MW普通抽水蓄能机组自主研制的能力。在未来的抽水蓄能建设中,给予我国水电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大量采用国产设备,增加我国水电设备制造企业的抽水蓄能机组实际运行业绩,增强其在国际抽水蓄能机组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支持流域梯级水电站群全生命周期智能调度一体化决策支持系统研究与工程化应用,减少弃水,提升水能的利用水平。
对于风电开发。出台相关措施解决风电并网困难问题,减少风电弃电;加快风电与抽水蓄能电站配套建设,在发展风电的同时,建设合理规模的抽水蓄能电站,实现风蓄联合开发,为发展风电创造条件;加大对有研发能力的大型风电生产厂商进行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新,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技术,使海上风电开发程度与其容量相匹配,与此同时设置海上风电准入门槛,对海上风电进行合理有序地开发。
对于地热能、海洋能开。支持有成熟地热能、海洋能利用技术和研发实力的企业、科研院所进行联合开发研究,并加强地热能、海洋能利用技术相关的人才队伍建设,集中优势资源进行重点攻关,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制定我国地热能、海洋能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配套全面、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和政策,完善地热能、海洋能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制度,限定行业进入门槛,避免再次出现风电行业一窝蜂现象,导致产能过剩,资源重复配置;细化对地热能、海洋能开发利用财税等政策支持,同时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完善地热能、海洋能开发项目环境保护制度,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合理、有序的能源开发。因地制宜,以公共机构、学校、医院、集中住宅为重点,以智能楼宇技术为基础,推进地热和太阳能的综合利用。
最终形成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地热、太阳能和海洋能等多种能源齐头并进的局面,让每种能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依靠先进技术构建地下、地表、空中、陆上和海上的能源利用格局;依靠智能技术和蓄能技术作好能源调配工作,让每一分能源都得到充分利用。在开源的同时加强节能技术研究和颁发节能措施及节能制度,全面提升我国的能源利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