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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发展专题之二
——全国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的基本形态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2/12/18 14:23:47
 

    在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创建中,由于形成过程和构成要素的差异,表现出多种形态。

    一、同类产品的多个企业集聚。这是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最典型的形态。众多独立的企业以成本、政策、公共服务平台等优势为依托,共同塑造区域品牌,在产业集群区域内,通过建立行政审批、政策服务等平台,企业间和合作等方式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区域内企业整体竞争力,实现协同发展。

    二、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的集聚。这是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通过提升,实现现代产业集聚发展的典型模式之一。龙头企业发挥其品牌、技术、研发、设计、营销等优势带动一个经济区域中小企业为之配套发展,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形成“专、精、特、新”发展模式。

    三、单个品牌企业形成的特色产业。知名品牌企业凭借其资本、品牌、技术优势,带动周边企业发展,扩大原有品牌影响力,形成的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这类模式在酿酒、塑料、制笔等行业的发展尤为突出。

    四、地理文化特色产业。当地企业主导产品具有历史来源、地理标志等传统优势,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对地区轻工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比较大的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主要表现在陶瓷等行业。

    五、专业市场带动企业集聚。通过专业市场的导向,吸引同类企业在市场上的集聚,同时产业集聚的形成使得企业能够集中优势资源,为专业市场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商品。此模式主要应用在皮革、家具、问题、日用杂品等行业。

    六、专业产业园区带动企业集聚。这一模式,尤其在促进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培育中西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过程中更为成功。地方政府从规划着手、以园区为载体,运用市场机制,加大了承接转移工作的有效性,创造了开放型的发展环境,承接了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入园初步形成规模优势,转移和转型相结合,实现产业发展与升级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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