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山东省钢铁行业治污减排,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近日,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钢铁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及考核方案》。
一是推进治污减排。山东省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钢铁产业政策,严禁违规审批钢铁项目。全省钢铁企业在“十二五”期间要完成烧结机烟气脱硫建设改造,定期报告污染物排放信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到2015年,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9年降低47.4%以上。
二是完善减排监测。所有钢铁企业必须安装水、气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要求与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钢铁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建立健全钢铁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完善自动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库。
三是核查减排总量。要科学合理规划,将“十二五”期间钢铁企业减排项目纳入当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及年度计划。要建立全口径减排核查核算制度,核查年度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钢铁企业要建立完善脱硫脱硝工程减排档案,健全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并定期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四是强化减排考核。环保部门要定期报告全省钢铁行业减排考核情况,并作为企业和地方经济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相关企业集团不得新建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不得参与各类评优活动,国企领导班子不得享受年终奖励。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