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欧盟相关指令,持积极应对与借鉴的态度
欧盟2003年2月发布的《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即WEEE指令)及《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指令》(即RoHS指令),同年8月发布的《耗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框架法令提案》(即E-uP提案)以及5月公布的《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办法》草案(即REACH草案)等一系列重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不仅引起欧盟成员国的强烈反应,而且也引发世界许多国家的争议,正在或将要影响欧盟以外国家和地区对欧共体市场的出口。这些政策法规影响面广,影响时间长,涉及的范围不仅限于电子电器设备产品,还涉及到零部件、原材料行业。
目前欧盟已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因此,跟踪、研究这些指令法规及其变化就十分重要。一方面,我们要从中国的实际状况和利益出发,对这些政策法规作出评判,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积极应对。另一方面,从总体和长期效应的角度,要看到欧盟这些指令是鼓励和规定生产者从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回收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节约能源与资源,是符合人类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的。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在积极应对的同时,研究和借鉴欧盟的经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使我国电子电器产品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二、积极采取相应的行动
两年多来,欧盟两指令(RoHS和WEEE)以及EuP指令等受到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产业等工业界的极大关注,积极开展了多种研讨活动和应对措施的研究工作。
(一)举办研讨会,加强了解与认识
国内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召开了各种应对欧盟两指令的研讨会。有的会议还请有关专家介绍欧盟指令的制定过程,欧盟一些大公司对废弃电气电子产品的回收、循环再利用的经验等。国内有关企业、研究所、高校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包括出访欧盟,进行信息与技术交流等事宜。这类活动让人们加深对欧盟指令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对环保、循环经济及可持续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人们逐步意识到从原材料的获取,到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及使用后的处置(如回收等)的每一阶段,即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全过程都对环境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和影响,需要采取措施,开展替代产品及回收处理技术的研发,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才能提高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保持出口的稳定增长。
(二)积极制定法规和政策,大力推进循环经济
我国政府已把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积极制定相关法规政策。1996年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近几年来,有关政府机构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各种有关电子电器产品防止污染、治理环境、回收处理等有关条例,这些条例是制定循环经济管理法规的重要起步。它们的实施无疑将促进废弃电子电器资源的循环利用;有利于控制污染,保护环境:也将促进生产企业采用绿色设计,从源头控制污染的进程。
(三)借鉴欧盟经验,开展应对工作
国内有关单位已开始借鉴欧盟经验,群起仿效,采取类似的做法,开展应对工作。例如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或有出口产品的制造商已在清理采购清单,检查哪些购置的元件或材料是不符合RoHS指令要求,向供应商要求提供不含有害物质的元件或材料或提出替代材料的要求;在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开展有害物质替代材料的研究及相关标准的制定。例如,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标准部在开展科技部下达的“应对欧盟指令替代材料的研究”项目中完成了可替代有害物质银氧化钢的银氧化锡电触头材料国家标准的制定;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国家发改委在重点领域、部分城市开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例如在浙江台州、广西北海等地建立国内大型废旧家电拆解、回收处理,再利用的示范工程。通过试点,将提出重点领域、行业、工业园区和城市循环经济模式,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明确回收处置技术路线,制定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法规、政策和措施,为各行业制定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计划提供经验。
三、欧盟有关指令及业界的动向
欧盟指令在实施过程中是充满争论与矛盾的,其法规、政策和措施也是在不断变化的。我们要关注它们的走向、变化和发展,加深对欧盟环保法规政策的认识,调整自己的对策,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工作目标与计划。
(一)关于 REACH草案
REACH草案是关于对约3万种化学品及其下游产品进行注册、评估、许可、限制等方面进行管理的办法。欧盟将建立统一的化学品监控管理体系并在2012年前完成对所有化学品的管理。根据 REACH规定,任何产品,无论是欧盟境内生产的还是从第三国进口的,进入欧盟市场之前,均须对产品可能对人体以及环境产生影响的指标进行检测。2004年1月21日欧委会已向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通报了REACH法规(草案)。
欧盟REACH法规草案公布之后,立刻引起各国的强烈反应与争议,在表示其对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目标认同的同时,也对其许多具体条款和措施提出异议。美国反应最强烈,美国约有30%的化学品出口欧盟,依据欧盟新化学品政策的规定,美国化学工业界将要花费数十亿美元来对化学品进行检测和评估。我国业界人士认为,这部法规一旦实施将会造成我国化学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和贸易成本增加,技术门槛提高。这势必影响电器工业某些与化学品关系密切的产品,我们要了解和关注REACH的法规动态,并在技术上开始作准备。
(二)WEEE指令和RoHS指令
早在20世纪90年代,欧盟就开始酝酿WEEE指令和RoHS指令的草案,欧盟成员国中有五个国家(荷兰、比利时、挪威、瑞典和瑞士)早在欧盟发布WEEE指令前就已有电子产品废弃物再循环系统。但将指令转换为本国的法规法令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按原规定,欧盟成员国应于2004年8月13日完成转换,但到目前为止,只有希腊一国完成RoHS指令的转换,另有英国、瑞典、荷兰、芬兰和法国才公布了本国法规的草案。欧盟工业界反映,难以转换或做出符合指令的规划的原因是由于:(1)迟迟未能公布“免除”限制使用有害物质产品的最后清单;(2)缺乏符合指令相关的测试和认证的标准;(3)缺乏用于帮助工业界理解符合指令的指南文件。我国许多企业人士在考虑应对措施时也有类似的看法和问题。
1.关于“免除”限制使用的问题
到2004年6月为止,欧盟成员国在转化指令过程中已向欧委会提交了50条新的 “免除”建议(即从RoHS指令中免除限制使用的产品或元件或材料的建议);2005年初欧委会又就修改RoHS指令豁免清单问题发起因特网咨询,提出22条豁免产品的咨询清单,大多是IT行业中含铅的材料或元件。
2.关于十溴二苯醚的限制问题
2004年10月8日,欧洲环境新闻服务机构(ENDS)出版的“环境日报”报道,欧盟委员会决定不坚持限制deca-BDE(十溴二苯醚)。但一些成员和环保人士则坚持反对对deca-BDE(十溴二苯醚)的“免除”。欧洲公共健康联盟(Epha)和清洁产品行动(CPA)认为欧盟的十溴苯醚评估存在问题。他们声称,即使是欧盟专家,也没有足够理由说明十溴二苯醚的安全性。争论还在继续。欧洲委员会也表示,还会对它做进一步的科学研究和风险评估。这个问题几乎涉及我国所有需要添加阻燃剂的家电及电子产品以及其上海产品如电线电缆、塑料、绝缘材料等行业。我们除要深入了解其争议的焦点外,我国现有的不含卤化物阻燃剂的科研成果应该得到重视并加快产业化。使我们在限制使用两种作为阻燃剂的有害物质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的行动中占主动地位。
3.关于镍钢电池
关于是否禁用镍钢电池也在欧盟内部发生争论。70%电源采用NiCd电池的电池式动力工具可能会得到4年的豁免期限。
(三)EuP框架指令提案
关于EuP框架指令提案也有新的进展。虽然早在去年3月有报导称欧洲工业界主张延期实施产品环保设计指令(EuP指令),但经过几个月的对话,欧盟部长理事会已达成了引导电器产品的耗能产品的环境标准的政治协议。EuP指令将产生一个框架,据此框架,欧委会为特别产品群建议一个具体的标准,制造者必须提供符合该标准的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2004年6月16日,原EuP框架指令提案已被欧洲理事会提升为指令草案。
上述欧盟指令草案发布后,要求制定有害物质的测试方法与标准,发布材料公告(Material Declaration一MD)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与企业提出制定电气电子产品环境方面的标准化任务。为适应EuP法令,IECACEA(国际电工委员会环境方面咨询委员会)正在制定环境意识设计指导文件。所有这些方面的标准工作与活动都需要由一个新TC(新技术委员会)来管理电气电子产品领域里的标准任务。2004年 10月,IEC SMB(IE标准管理局)决定在IEC内设立此新技术委员会,称为“电气电子产品和系统的环境标准委员会”,以TC111命名。TC111成立三个工作组(WG),以便开展材料公告(MD)、环境意识设计(ECD)及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三大范围的标准工作。新TC将与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TC)紧密配合,精心研究环境领域的横向标准和基础标准。目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在筹划落实我国与TC111相对应的标委会等各项工作。
四、应对欧盟指令,发展循坏经济
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污染状况日益严重。资源产出、资源利用效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都较低,目前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主要方式是末端治理。这种治理方式难以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且往往使污染物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污染。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 2004年9月举行的“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上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行循环经济”的报告中提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近期目标和主要措施,要求各行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行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报告强调,只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才能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
我们应该把应对欧盟指令的工作纳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轨道上来。一方面,我们仍要关注这些指令及欧盟成员国在电气电子产品领域的环保法规、政策与标准等动态,重点关注下列四个方面的信息:
(1)RoHS在工业上应用的前景,欧盟在替代技术上的成就与发展趋势;
(2)欧盟成员国的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处置和再循环的经验与模式;
(3)实施EuP框架法令(草案)的进展情况,电子电气产品环保设计的规则,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环境质量;
(4)欧盟这些法规与政策都需要有标准体系作为技术支撑,欧盟成员国是如何进行标准协调和制定欧洲统一标准的?TC111将开展哪些工作?如果我们能把这些关注的焦点与工作结合起来,考虑如何在电器工业中从源头抓起,研究企业的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一环节的环境因素,使产品的制造、销售、使用与服务等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开始着手制定行动计划,那我们就将使电器工业行业在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上提早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