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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有关空气污染新的限制知识问答
来源:《中国标准化》     日期:2005/11/17 10:28:14
 

    早在1999年,欧盟指令就对五种重要的空气污染物质规定了极限值,包括颗粒物质(PM10)——一种小的空气传播粒子,PM10能进入人们的肺部,损害其功能,从而增加疾病的风险,尤其是引发心脏病。到2005年1月1日,PM10的权限值完全生效,这实际上意味着欧盟成员国必须保证其国家的空气符合指令的极限值。这将使其成员国的市民受益,并有助于实现呼吸清洁的、健康的空气。

    1.颗粒物质或PM10是什么?

    PM10是直径大约为10微米左右的极小的空气传播粒子,由于他们如此之小,很容易渗透到人们肺部,因此他们对人们的健康是特别有害的。直径大于10微米的空气传播粒子主要通过鼻子和呼吸系统的上部过滤掉,在某种程度上不能渗透到肺的敏感部分。

    2.颗粒物质对人类健康产生什么影响?

    颗粒物质(PM)是人们通过呼吸空气吸入的许多污染物质中的一种,它对人们的健康是有害的。它加剧了呼吸道疾病,主要通过增加心血管疾病(包括心脏病)的风险,大量地降低平均寿命而增加死亡率。

    据欧洲清洁空气计划的最新统计,欧盟平均寿命的平均降低率是9个月,这在各成员国之间有所不同,具有相当清洁空气的成员国其平均寿命的平均降低率为2个月,而在空气污染较严重的成员国其平均寿命的平均降低率为2年。

    据最近WHO(世界卫生组织)对儿童环境疾病的调查发现,在52个WHO欧洲国家中,0~4岁的儿童中每一年死亡率达13000个,这都是由于室外PM的污染所致。根据这个调查结果,如果这些国家将PM的污染水平降低到欧盟规定的PM极限值,那么,就能够拯救5000多个生命。

    3.颗粒物质来自何处?

    颗粒物质有许多来源,一些是人为造成的,但也有一些是自然的颗粒物质,例如,风吹的灰尘或海盐。运输活动产生的PM是由于机动车汽油和柴油燃烧的原故,一些时间称之为柴油机烟灰。其他来源涉及到燃烧化石或其他燃料的设备。例如,发电厂和用于室内取暖的小型锅炉、木材燃烧设备和其他工业加工产生的各种形式的灰尘。

    4.欧盟法规规定了什么?

    在1999年,欧盟为评估和管理室外的空气质量而采用了一个框架指令。随后在1999年又制定了一个新的指令,规定了PM10的极限值以及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铅这些污染物质的极限值。这些极限值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即2005年1月1日满足要求(二氧化氮除外)。

    在1999年的指令生效以后(成员国在2001年开始实施),为了允许成员国采用必要的措施降低空气污染,引入了一个所谓的“公差极限”,要求每一年降低一些,到2005年1月1日达到零(二氧化氮20 10年达到零)。对极限值加上公差极限值已经超过的所有地区或地带,成员国必须制定一个计划或程序来降低空气污染,以便在规定的时间达到极限值。对PM而言,规定的日期为2005年1月1日。

    指令要求成员国为实现空气质量目标而致力于降低对人类或环境有害的影响。成员国必须监测空气质量,如果空气污染水平太高,他们必须采取措施降低污染水平。每一年,他们必须给委员会提交一个空气质量极限值已经超过的“地区和地带”的列表。

    通过该指令,委员会致力于确保人们所呼吸的空气满足整个欧盟规定的标准,应记住,低于极限值也存在影响,需要进一步降低污染以保证欧盟的市民吸入清洁的空气。

    5.目前什么地方颗粒物质超过其极限值的水平?

    欧洲委员会根据各成员国的报告进行了评定,在2002年,15个成员国中有12个污染水平超过了那一年的极限值和公差极限。所涉及到的成员国是: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希腊、德国、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英国、荷兰和丹麦。

    超过限量主要是由颗粒物质引起,并且主要存在于大城市和大的工业区附近。

    6.采取什么措施来限制颗粒物质PM?

    有必要将地区、国家和欧洲措施整合在一起来限制颗粒物质的污染。在地区和国家层面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制定更多的措施仍然是必要的。

    应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降低交通污染(拥挤附加费、限制城市中有污染的机动车、城市公共汽车上安装离子收集器);为家用取暖器制定严格的标准;在城市限制使用有污染的燃料。

    7.欧洲委员会下一步系取的措施是什么?

    欧洲委员会的措施将有助于欧洲城市实现清洁空气,从而使其居民受益。一些措施是通过仔细监控成员国如何实施欧盟的法规,但委员会打算制定更多的措施,目前正在为进一步改善欧洲的空气质量制定综合措施计划(欧洲清洁空气计划),委员会将于2005年中期采用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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