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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钛产业“十二五”规划解读之六:
为什么要严格控制提钒钢总量?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2/9/7 11:00:39
 

    受我国资源特点和技术现状影响,我国钒制品加工所需的钒资源主要是通过钒钛磁铁矿—高炉炼铁—转炉提钒以及后续加工实现,即钒主要作为钢铁冶炼过程中的伴生金属加以回收利用。目前,攀西和承德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已形成2800万吨提钒炼钢能力(其中攀西地区1500万吨、承德地区1300万吨),可以满足9万吨钒制品对钒渣(115万吨)的需求。预计到2015年,我国钒制品表观消费量将达到9.5万吨,因此,现有提钒钢能力即可满足90%以上的钒制品需求,无需再新增提钒钢产能。

    当前,我国已形成9亿多吨粗钢生产能力,产能严重过剩,同质化竞争激烈,企业效益不景气。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引导钢铁产业健康发展,严格控制钢铁生产能力,要在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进行钢铁产业调整和结构优化。

    因此,根据提钒工艺技术现状和钢铁产业政策要求,《规划》对钒钛磁铁矿的开采和提钒钢生产规模都有明确的总量限制,其目的就是依托基地内现有企业已形成的提钒钢生产能力实现钒制品的规划目标,不布新点,严禁借提钒名义新增炼钢产能,切实引导钒钛产业及钢铁工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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