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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面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第1期)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2/3/28 10:43:35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10月下发了《关于在山东省开展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一、召开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了结构调整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会议围绕国家批准的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完善措施、落实任务,动员全省各方面力量,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山东省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在动员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山东省政府确定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并完善办事机构。一是增加王军民副省长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增加省委宣传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成员单位;二是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承担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等职责。三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个责任处室主管,明确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

    三、制定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确定了“一个实施意见、五个专题文件”的贯彻政策体系。“一个实施意见”,即省发改委牵头负责《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五个专题文件”,即省经信委负责《山东省钢铁产业淘汰压缩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省经信委和省国资委负责《山东省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省发改委和财政厅负责《关于支持山东省淘汰压缩钢铁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政策意见》、山钢集团负责《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省发改委负责《全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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