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期、艰苦、细致的努力,《生鲜乳》新标准(征求意见稿)终于在十月二十二日公示和大家见面了。笔者参与了部分标准的研究讨论,深知其中种种不易,这是中国乳业历史性的进步!
《生鲜乳》标准征求意见稿4.3款 <体细胞数>规定为:≤100万个/毫升。近来笔者受邀在各地参加了一些行业会议和地方奶协、畜牧局、乳品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专题讲解体细胞的重要性和对乳业各环节的现实意义。大家对新标准普遍关注和欢迎。同时业内专家交流了一些意见,笔者认为值得重视,提出来供大家探讨。
一、对体细胞认识的一个误区就是“控制体细胞很难,行业需要漫长的时间”。实际上,出售给乳品企业的生鲜乳的体细胞数高,主要是因为5%-10%的病牛的高体细胞数牛奶混入大罐后造成的。控制体细胞数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么难,落实到养殖户和牧场说到底就是这样一个选择:
(1)把占牛群极小比例的病牛(体细胞数高)筛查隔离,早日治疗后,再回归牛群上挤奶台把合格的奶挤入大罐卖给加工厂和消费者,还是消极对待?
(2)消极对待,不积极隔离防治病牛,继续把让病牛呆在牛群里感染其它健康牛,并且把病牛的高体细胞数的生奶也一并卖给加工厂进而进入消费者环节,害人害己恶性循环。
我们认为,国家标准是要照顾国情,但绝不能被落后的行为习惯绑架!
二、国际通识的观点“体细胞数超过100万的牛奶不能为人体所接受”,也就是说100万只是一个可容忍的极限,世界各国在历史上都没有采用过如此低的一个国家标准。
三、我国采用这样一个指标作为国家食品合格的标准,对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是否充分?对我国乳业的国际形象和未来若干年乳品行业的出口是否会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对我国奶牛业科学养殖水平的指挥棒意义是否大大削弱?
四、前车之鉴,美国把标准定为75万就严重影响其乳制品出口,长远看来给奶牛养殖者造成更大的损失,业内非议甚多,给行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五、最近的消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已经把这一法定强制标准提高到了60万,而且其他州和主要奶业地区也将提出更高的标准,这是目前世界乳业的一个大势所趋。我们不宜和国际上最低标准的差距还那么大。
六、业内不少专家认为:可以参照国际上最低的标准,定为≤75万个/毫升(或更高一点如≤50万个/毫升1986年标准)。根据和东北、江浙、华东、西南、西北等地区的专家并蒙牛、伊利、光明等乳品企业的奶源管理工作人员的交流,大家普遍认为目前行业现状接受75万的指标不困难。如果一定要考虑:1)迁就部分养殖水平十分低下的奶牛养殖者;2)夏季为乳房炎高发病期,体细胞数控制有一定难度。那么可以采用5-9月份执行≤100万个/毫升的浮动指标。这是既照顾实际情况也不牺牲科学要求的做法。而且从长远看,是真正为中国奶业百年计、对行业和广大消费者负起历史责任的举措。
七、笔者在全国各地进行技术培训很多,并没有发现所谓奶农因为体细胞不达标而倒奶的现象。蒙牛和伊利的一些奶源事业部做过一些试点,对奶源提出体细胞低于50万或100万的要求后,通过检测缸样体细胞、筛查全群牛、隔离治疗高体细胞数的病牛,大多数养殖户能够很快满足要求,而且能降低牛群的发病率,提高养殖水平和效益。光明、达能、雀巢等企业甚至在一些地区试行40万的要求,效果也很好。因此,提出合理的要求不仅不会伤害到奶农的利益,相反,从长远看是保护了奶农,尤其是那些注重科学养殖的奶农和牧场的利益,是行业各方都倡导和乐于看到的产业发展方向。
八、在标准的落实过程中,世界各国有一个很有效的办法,就是对生鲜乳根据其各项指标进行分级定价,并把若干重要指标和收购价格奖惩直接挂钩,是推进行业快速接受并执行标准的重要和关键的举措,目前我国已经有一批专家正在积极研究这一课题,建议有关方面予以足够重视。
综上所述,我们的建议是:
1.《生鲜乳》标准4.3款中的体细胞数指标至少采用目前世界上最低的标准 ≤75万个/毫升(或更高一点如≤50万个/毫升为1986年我国提出的收购标准),不宜再低了。各地信息和部分地区实践表明,这样一个标准我国奶业现状完全可以接受,绝大多数奶牛养殖户可以在短时期内达到。
2.如果一定要迁就极少部分养殖水平低下的养殖户不愿意改变养殖习惯和考虑夏季乳房炎发病率高的情况(实际上现有技术措施完全能够解决),那就退一步增加浮动指标,即5-9月份执行体细胞数≤100万个/毫升的标准(这是一个世界历史上从未采用过的低指标,大家认为和我国目前世界乳业第三大国的国际形象和产业发展方向和历史需要不是很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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