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提出咨询、批评和建议……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早前的4月21日,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当秘书长方晓燕对该委员会的《工作条例》进行逐条解释,到第19条“会员的权利”,作出如此表述时,记者竟一时走神。其实,这个看似与标准化无关的条款,正是中国电工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开展改进工作的关键点。总计46条的《工作条例》,为该委员会确定了一个崭新的工作机制:会员制。
如今,这个会员制的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已运行了一个多月。各种迹象表明,新机制将对未来标准制修订工作产生重要的影响。
方晓燕说,我国电工行业的迅猛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标准必须适应电工行业的技术进步,必须适应国际国内市场对电工产品的需求。
现在,会员制的委员由94个会员组成,包括企业会员16个,专业研究院所17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51个,专家会员10名。这样的构成有着丰富的潜台词,即采取会员制工作机制的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可以真正让企业成为标准制修订的主体。因为,在94个会员中,企业会员虽然只有16个,但专业科研院所中的大部分是依托企业建立起来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又绝大部分挂靠在这些科研院所,有的甚至就落户在企业。至于10名专家会员,无一不是电工行业学术技术的领头人。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特别顾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陆燕荪将标准化的重要性比作“牛鼻子”。他认为,产业的竞争力取决于标准的水平,只有更多地吸纳我国的产业龙头企业参与标准的制修订,“一把筷子”才更有力量,才能引领我们的企业由“制造”向“创造”发展。
多年来,我国电工行业发展势头强劲,发展速度之快、规模之大、技术水平之高,都是世界电力工业历史上少有的。无论发电、输变电,还是配电、用电,我国电工产品都是世界先进级的,技术也是当代世界水平的。但是,我国企业在标准领域的发言权却与其在制造业中的地位不尽相称,尤其是单个企业更是“人微言轻”。我国电器工业的骨干企业必须“团结”起来,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共同协作,才能在电工行业的标准制定中有更多的话语权。
中国电工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正是针对这个问题,出台了创新机制,相信会员制能够促进电工领域的“中国制造”更快、更好地向“中国创造”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