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获悉,由该协会和国内轮胎生产企业等9人组成的一个民间游说团3日已从上海起程奔赴美国。其此行目的是就美国有关方面近期提出的“对中国轮胎产品连续三年加征高额关税”的建议进行抗辩和申诉,同时,游说团成员还将出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8月7号就此案举行的听证会。
“我们已经做了充分申诉理由,坚决反对美国歧视性贸易救济措施。”出发前,游说团带队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秘书长蔡为民如是表态。
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显示,近两年我国生产的轮胎40%左右出口,其中1/3出口到美国市场,出口额接近22亿美元,仅占美国市场消费量的17%,但却关系到国内10多万产业工人的就业。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范仁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告知,按照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建议,美国政府可能从今年9月开始,连续3年对来自中国的进口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加征最高55%的特殊保障关税,之后两年的关税水平分别为45%和35%,而目前美国进口中国轮胎的正常关税水平仅为3.39%。
范仁德坦言:“如果此次美国成功采取特保措施,将给中国轮胎工业带来一个沉重的打击,可以说,今年有可能出现改革开放30年来轮胎行业的首次负增长,形势颇为严峻。”
今年6月29日,ITC裁定,中国轮胎出口损害了美国产业,要求3年内分别增征55%、45%和35%的特别关税。这是奥巴马政府上台后对我发起的首例特保调查,也是案值最大的一起。据中方统计,2008年我轮胎出口美国金额约22亿美元,数量为5558万条。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此前,美方曾对我发起6起特保调查,其中4起经我高层政治交涉,最终布什总统宣布不采取措施;其余2起经我有效法律抗辩,ITC裁决不存在市场扰乱从而终止调查。因此,本案作为美国新政府的第一案,其结局何去何从将对我国今后所面临的特保形势产生关键性影响。
范仁德指出:“如果美国成功采取措施,其它国家很可能纷纷效仿,使我出口环境恶化。”
其实,中国输美轮胎与美国本土轮胎并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前者主要用于汽车维修领域,而后者则专供汽车生产配套。两者明显属于错位竞争,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中国产品对美产业造成损害。
“这一点恰是此次中方抗辩团在美首先要反驳的关键点。”范仁德强调。
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轮胎所占据的是美国低端市场,业内术语称之为“替换”轮胎。美国轮胎巨头普利司通、米其林等生产的是高端“配置”轮胎,即新车出厂时所装配的轮胎。“配置”轮胎一般由汽车厂商大批量定购,随新车出售,轮胎质量高,轮胎厂商也有一定溢价能力。而中国产轮胎是原胎报废之后,作替换用的产品。
中国的轮胎利润率底,且属于劳动密集性生产,美国人早已放弃了这个层次的市场。对于美国消费者来说,很多人在更换轮胎时不一定购买米其林或普利斯通等高价产品,他们有权选择物美价廉的中国货。如果限制中国轮胎,美国消费者的利益无疑会受到影响。
而中方另一个可申诉理由是,今年1~5月,中国出口美国轮胎的金额仅为7.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8.3%之多。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根据WTO规则,“特保”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出口量在短时期内突然激增(rapidgrowth),而以上数据却明显与之相悖。
中方应诉团一致表示,坚决反对美国采取限制中国轮胎的歧视性特保措施,并要将抗辩进行到底。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也于日前表示,如果美国政府不顾实情,作出有损于中国企业的不合理裁决,中国政府不排除将此案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性,以寻求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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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特保危害
尽管过去发生的6起美对华特保调查没有对中国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和实质损害,但中国出口企业切不可对此轻视。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美国对中国发起的特保调查具有三大危害:
一是,申诉和调查时速快。从特保申请到特保措施出台不超过半年。一旦ITC认定市场扰乱成立,美国总统可在很短的时期内就采取限制进口措施。在此情况下,中国企业很容易被打个措手不及。
二是,效果明显。如果美国总统决定采取特保措施,马上就会增加关税、实施关税配额或数量限制等进口救济措施,中国相关产业的出口量会立即受限或受到征税处罚。
第三个也是影响最大的危害,即容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以美国“421条款”为代表的特保条款被称作是国际商务领域的“非典型肺炎”,它不同于传统的贸易救济措施。如果某个WTO成员因特保调查成立而实施特保措施,其他WTO成员就可以“贸易转移”为由,对我同一种出口产品实施连锁特保措施,而无需再行调查,进而使我国整体出口环境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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