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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将认真评估专家组报告 不排除上诉可能
来源:国际商报     日期:2009/8/24 8:55:08
 

  记者王瑄报道 8月12日,WTO争端解决机构正式向WTO成员散发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专家组报告。世贸组织的裁定长达460页。专家组驳回了美方关于电子出版物进口、限定发行范围图书的订户订阅、进口电影发行、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程序等方面的诉求。专家组裁定中方对于出版物、电影、音像制品进口的有关措施,对于出版物、网络音乐、音像制品分销的有关措施,对于报纸、期刊订户订阅的有关措施违反了我入世承诺和WTO规则。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3日发表谈话指出,中国加入WTO后,在出版物市场准入方面一直认真履行WTO协定项下的义务。国外出版物、电影和音像制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通道是十分畅通的。在历时一年多的专家组审理过程中,中方详尽地向专家组介绍了中方关于出版物、电影、音像制品进口和分销的法律措施,充分阐明了中方的立场和关注。中方对专家组支持中方的核心关注表示赞赏,同时,对专家组未驳回美方对我出版物、电影、音像制品进口和分销的有关诉求感到遗憾。

  姚坚指出,中方将认真评估专家组的裁决报告,不排除就中方关注点进行上诉的可能性。

  2007年4月10日,美国就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和出版物市场准入问题,分别向WTO提出两起申诉。

  美方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申诉,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

  美方认为中国法律在保护盗版、假冒商品的批发商和零售商,存在“免责”门槛。比如:中国法律规定,盗版500张以上的光盘才会被刑事指控。美方认为,应该取消这类规定,并进一步扩大刑事责任追究的范围。

  美方还提出,从美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中方就应该开始保护美国产品的知识产权。而现在的情况是,产权保护往往要等到有关部门审核之后才开始。美方认为,美国企业因为在审核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美方的另外一起申诉,则是针对中国对外国音像制品、图书以及其他媒体产品过于严格的限制。美方希望,中方能够进一步开放出版物市场。

  今年日内瓦当地时间3月20日,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案专家组报告驳回了美方的绝大部分主张,广泛地肯定了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

  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任何一方就专家组做出的裁决均可提出上诉。一般情况下,上诉不应超过60天,因特殊原因可以延长到90天。

  争端解决机构必须在30天内接受或否决上诉报告,而否决决定必须是协商一致才能做出。裁决以后,败诉方应立即纠正,如果不按裁决执行,那将做出补偿或者承担对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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