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认为中国涉案措施违反了国民待遇;但推翻了专家组认为中国对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入世承诺的裁决
本报综合消息据新华社消息,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15日公布了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报告。
这份报告维持了世贸组织专家组7月份的裁决结果,认为中国涉案措施违反了国民待遇。但是上诉机构报告推翻了专家组认为中国对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入世承诺的裁决。
16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注意到上诉机构在汽车成套/半成套散件(CKD/SKD)进口关税待遇等方面支持了中方的上诉请求,纠正了专家组此前的错误裁决,中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也对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其他部分裁决感到遗憾。
据报道,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首次在贸易争端中败诉。
按照相关程序,上诉机构的裁决报告将在30天内由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批准并生效。裁决生效后,中国须在一定期限内修正违规措施,这个期限将通过当事方协商或由世贸组织仲裁来确定。
中国目前对整车征收的税率是25%,而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仅为10%。但根据中国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对核定为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将统一按照整车税率征收关税,其中,对大于等于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
中国商务部官员表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差规避海关监督、偷逃关税的行为,也是打击非法拼装、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措施。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一直认真履行承诺,已大大降低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关税,为贸易伙伴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市场准入机遇。
2006年3月,美国,欧盟和加拿大就对此规定提出异议,并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指责中国在汽车零部件进口方面存在贸易壁垒,认为中国对进口零部件征收和整车相同的关税不符合世贸组织的原则。美欧认为,这实际上是变相规定了零部件的国产化率。降低了汽车零部件生产商将生产转移至中国的成本,令美国、加拿大和欧洲人流失了工作岗位。
今年7月18日,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公布了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报告。报告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因此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违反贸易规则。
按照相关程序,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先由一个专家组审理并公布裁决报告,如当事方对专家组的裁决不满,则可向上诉机构提出上诉。其裁决结果不能再被推翻。
中国于9月15日就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关于欧盟、美国、加拿大起诉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一案的裁决结果提出上诉,要求世贸组织上诉机构重新对此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裁决。
中国常驻日内瓦世贸组织代表团上诉当天发表声明说,经过认真研究,中方不能完全认同此案专家组的法律解释和裁决结论。中方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和规则提出上诉,希望世贸组织上诉机构能作出公正裁决。
中国方面的上诉被驳回,也给这场历时三年多的国际贸易争端画上了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