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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欧反倾销诉争或临新机
——柠檬酸案以“价格承诺”圆满收官
来源:国际商报     日期:2008/12/9 10:36:26
 

  12月3日,欧盟对华檬酸反倾销案以“价格承诺”的“双赢”结局收官。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进一步抬头的趋势,特别是近两年,在欧盟多起涉华反倾销案件均不同程度体现对WTO规则滥用的背景下,这一结果被业内人士称为反倾销领域对“和谐与共赢”的“新诠释”。

  欧委会决定接受6家中国柠檬酸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意味着本案将不再产生任何反倾销税。此案中方代理律师、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傅东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这一解决办法可以说是对处于“十字路口”的欧盟贸易救济政策的一个积极引导,其不仅为中欧柠檬酸产业找到了一个相对的利益平衡点,也为我们今后应诉涉华反倾销案打开了新的突破口。

  柠檬酸案是去年欧盟展开贸易保护绿皮书讨论后对华实施的首起反倾销大案件,涉案金额达1.2亿美元,涉案企业约有20家对欧有出口实绩。一直以来,我国柠檬酸产品主要出口欧美市场,且需求量逐年增加。

  此案于2007年9月立案,2008年6月欧盟作出了倾销和损害的肯定性初裁。出人意料的是,就在国内企业与欧盟诉争正酣之际,2008年5月,美国又突然杀出对我此类产品立案,并于11月作出了高达150%的反倾销初裁。同一时间,中国柠檬酸遭遇了两个最大进口市场的反倾销夹击,腹背受敌,命悬一线。

  然而,当欧盟临时反倾销税开征后,事情却又出现了一些微妙的转机。据业内人士透露,尽管有些企业免对的税率高达40%,但由于中国柠檬酸在国际市场具有绝对竞争优势,欧盟无法从其他市场获得替代,这就意味着大部分获得分别税率裁决的中国企业仍有继续出口欧盟的希望。

  于是,“破除常规、寻找突破口”成为了中方应诉团的一致共识。近两年来,由于欧方对WTO规则的多次曲解和滥用,中国企业的应诉工作陷入了空前困难,这种形势下,中方应诉团经协商及时锁定了以“价格承诺”的灵活方式结案,既确保企业出口,也能提高欧盟境内的销售价格,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欧盟产业的利益,由此形成一个相对“双赢”格局。

  这一应诉方略赢得了国内企业的一致响应和积极配合。本着既为企业争得最优待遇,同时兼顾欧方利益,避免将谈判带入“死胡同”的原则,中方律师团对在谈判中多方平衡、据理力争,最终成功实现“价格承诺”从而结束了这场艰难的博弈。

  傅东辉指出,其实,欧盟对规则的滥用,在伤害他人利益的同时,其自身并不会因此受益。中国目前已经可以做到在处理贸易摩擦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的阶段,应该将争取适度和“双赢”作为今后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的方针之一,而柠檬酸案则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有业内人士提出,此案并非首开中欧“价格承诺”开河,欧盟从1979年对华反倾销以来,已积累了多年与中国企业谈判和监控“价格承诺”的经验,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比如上世纪90年代后的3起价格承诺,目前仍在执行的仅有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负责的铸铁井盖案,所以“价格承诺”的达成,也不意味着一劳永逸。

  那么,本案最终走向究竟如何,是否会步前几例的后尘?对此,傅东辉持否定态度。他指出,之前的失败,除了其时中国企业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之外,主要与中国产品竞争力不强有关,被诉倾销后,其他国家产品即迅速乘虚而入,使“价格承诺”失去了应有之意。而柠檬酸案的不同之处在于,中国产品与其他国家产品相比具有压倒性的竞争优势,无可替代,这就使本案的未来发展存在巨大的转机。然而,傅东辉也强调,真正将此次“承诺”执行好、运用好,还需要中国企业和整个行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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