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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鞋企业:学会利用新标准主动应战
来源:消费日报     日期:2008/9/4 8:00:29
 

  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正式开始生效。尽管此项法案是针对所有进口和在美国销售的儿童用品,但就童鞋而言,美国进口的童鞋中约8成左右是中国制造的,该法案的颁布实施对中国童鞋出口提出了新的挑战。据悉,违反《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将被处以最高10万美元的罚款。

    新法案主要在四方面提出了改进:对儿童用品中的铅含量和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强制由经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和认证;强制性追溯标签要求;加重违规处罚力度。

    根据法案,儿童用品涂料中铅的限值变化将缩小近10倍,从目前的0.06%%降低至0.009%%;永久性禁止儿童用品中含有超过0.1%的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及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三种物质。

    此外,某些儿童用品须接受经过授权的第三方检测和认证。出口货物须随附每批适用证书,并发送证书副本至任何接收该用品的经销商或零售商;每本证书至少须包括产品制造、测试的日期和地址、检测机构联络资料等信息。

    可以预见,以上强制措施必然增加出口成本,使出口手续更加繁杂。

    另外,法案还规定,儿童用品生产商须在产品及其包装上贴上永久的清晰标记,包括这些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信息及产品的其他识别特征,以便于采取回收行动或通报时更好追溯来源。该要求于法案生效当日起一年后生效。而违反《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将被处以最高10万美元的罚款。

    面对一重又一重的枷锁,童鞋企业是不是就此在美国市场“洗手不干”?

    事实上,很多童鞋出口企业已经在持观望态度。越来越扑朔迷离的美国市场,让他们尽管依然接订单,但却减少了订量。有的企业则彻底打起了退堂鼓。

    其实归根到底,不敢迎接挑战的企业,始终是“心里没底”,或者是质量自控能力差。

    因此,笔者建议,童鞋企业认真研究一下美国的《2008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并严格按其要求进行生产和出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加大对其他发达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的收集和研究,不断提高质量安全自控能力。从而确保出口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减少出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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