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迎来电视机、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报废新高峰。有关统计表明,目前我国电视机的社会保有量已高达3.7亿台,第一代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的购买高峰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按10~15年的使用寿命计算,现在已经到了大量更新换代的时候。
当新一轮的家用电器购置高潮兴起之时,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把“服役”了十多年的老家电交给那些骑着三轮车走街串巷收购家电的“游击队”。随之而来的则是废旧家电中大量的重金属、卤族化学物等有毒物质被随意排放和丢弃,污染水源和空气,对人们的健康构成威胁;此外,旧家电中一些还可利用的零部件被重复使用,由于没有统一安全指标,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得不到保证,甚至会产生旧显像管爆炸、电线老化导致漏电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消费者的权益。这些非正规的队伍对废旧家电的拆解处置,正是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家电二手零件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
为了扼制这种废旧家电被无序处理的现状,2004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废旧家电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国家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回收处理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等具体规定。然而,《条例》至今未能出台。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之外,应尽快出台有关法律,对目前无序回收处理废旧家电的行为进行限制,打击破坏环境的拆解作坊。此外,还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对处理流程、二手家电质量等内容进行规范。与此同时,对目前处于弱势的废旧家电处理业进行一定的扶持,也是实施此项工程的极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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