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民企与中石油及中石化两大巨头间接连不断的纠纷相继浮出水面。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政协常委保育钧、中国石油商会和十几位人大代表分别提交了有关我国石油体制改革的提案和建议案,指出我国石油体制目前存在时诸多治疾,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我国石油产业体制改革如此受关注绝非偶然。近两年,已有包括东北民营油企油源被卡等一系列事件发生、特别是在目前仍未解决的茂化实华停料停产纠纷中。非公经济受到明显的不公平待遇而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事件作为典型案例。已为国内著名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作了相关研讨并在业内引起了巨大叵响。
保育钧指出,尽管在形成过程中有其历史合理性,但我国石油产业体制在今天已呈现出了一种缺乏管制的行政性垄断状态。在石油价格居高不下、国内需求迅猛增长的背景下,这种体制已无法适应新的战略性转折,不能承担开掘新的石油资源、有效配置石油产品和防止出现重大能源危机的重任;反而可能因石油稀缺性的增加而加强企业的垄断地位。
而一份由十多名人大代表连署递交的《关于中国石油产业体制改革的建议案》则明确指出,要在政策许可范围内、能够实现竞争的地方引入竞争,在具有特殊性质,如自然垄断性质和战略性质不能引入竞争的地方,才要由政府管制。因此。要采取行政手段和立法手段,对我国现有石油体制进行改革。
由于立法手段时间跨度较长,所以在近期行之有效的手段就是行政手段。这些行政手段包括;
——设立过渡性行政监管机构,将石油企业中的行政权力和监管权力收旧政府;包括;所有具有垄断性质的产品(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的定价权;石油产业中所有行业的市场准人权;安全生产监管权;质量与服务监管权等。
——废止与石油业行政性垄断有关的行政文件。取消行政法规中限制其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入石油业的各个领域。包括勘探、开采、炼制、运输、贮存、批发、零售和进出口的条款,取消进入要由三大垄断企业投资或同意的条件;取消其他企业的有关业务实纳入三大垄断企业计划的要求。
——建立独立于三大企业的国家石油战略储备机制。
——全面引进竞争机制。打破南北分治局面,横向分拆三大石油企业的开采栋制部分;纵向分扳三大石油的天然气产业的上、中、下游。即将开采、运输、炼制和销贸分开。对于下游零售领域,实保证油源的多样化和非歧视的价格政策。
——在三大石油企业还控制主要油源的情况下,对成品油的出厂价和批发价进行管制,直到有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开采和炼制领域,形成市场定价机制以后,可以解除这一管制。但对具有自然垄断的输油、输气阶段,还要进行价格管制。
——将石油业中具有商业性质的部分和具有战略性质的部分区分开来。政府可对具有战略性质的部分进入补贴和特殊安排。
——征收对应于石油部分极差地租和经济租(与养路费无关)的燃油税。
——制定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到海外投资勘探和开发油气田,并赋予他们进出口权。
专家指出,从较长期看;我国要通过立法确立保证竞争和适当管制的石油体制,因而要加快制定《反垄断法》,其中要包括禁止行政性垄断的条款;修改《价格助,将行政性垄断和人为垄断纳入价格监管的范围之内。
此外;还应制定《石油与天然气法》。其内容包括:一、确定石油与天然气产业的战略地位和基本性质。二、通过立法创立超越部门(包括石油化工部门在内)的能源监管机构。三、界定石油和天然气领域中可以实行竞争的范围和自然垄断的范围;确立可以实行竞争领域的进入的法定程序;对自然垄断领域实行监管;并将其与竞争性的上游或下游强制性分离。四、监管的内容与形式。五、对石油资源的战略性安排。六、应对石油危机的紧急措施。七、石油和天然气的特定税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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