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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企再陷“侵权门”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日期:2007/10/17 13: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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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内制药企业频频遭遇“侵权门”,跨国药企和国内药企的知识产权纠纷愈演愈烈。近日,法国赛诺菲·安万特公司一纸诉讼,再次引爆与恒瑞制药之间的专利战。

  日前,法国赛诺菲·安万特公司(以下简称“安万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恒瑞制药集团(以下简称“恒瑞制药”)对安万特的专利药多西他赛的制剂专利构成侵权,要求恒瑞制药支付专利费和赔偿费共1亿元。跨国药企就知识产权侵权起诉中国药企已经不是新鲜事,但1亿元的巨额索赔在国内医药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尚属少见。

  专利之战升级
  
  这是安万特因为专利纠纷第二次起诉恒瑞制药。第一次提起诉讼是在2003年,安万特以恒瑞制药的产品“艾素”涉嫌侵犯其专利产品“泰索帝”原料合成工艺的专利进行起诉。2006年11月初,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恒瑞制药的“艾素”对安万特构成了侵权,要求停止生产和销售,并赔偿安万特的经济损失。但2007年6月12日,上海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侵犯专利的指控不成立,并撤销一审判决。持续4年的马拉松诉讼以恒瑞制药胜诉告终。
  
  时隔3个月,安万特再次起诉恒瑞制药,与第一次诉讼相比,显然,两家药企之间的战火“升级”了。恒瑞制药董事会秘书戴洪斌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直言,本次诉讼将比上次诉讼更有难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本次诉讼涉案产品虽然仍然是多西他赛,但诉讼地点从上海换到北京,诉讼标的从制剂工艺到制剂本身;其次,赔偿数额变大了,安万特要求恒瑞制药支付专利使用费4500万元,赔偿经济损失5500万元,承担相关取样费、公证费等20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合计费用超过1亿元;最后,审判和鉴定所需时间可能更长,第一次诉讼一审历时3年半,二审7个月,总共4年多。根据上次经验,恒瑞制药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恒瑞坚称未侵权
  
  恒瑞制药董事会秘书戴洪斌在接受知识产权记者采访时称:“恒瑞制药没有侵权,我们有信心应对此次诉讼。”戴洪斌指出,恒瑞制药自2003年以来就开始生产和销售注射用多西他赛(商品名“艾素”),而安万特提起诉讼的专利号为“ZL02147245.9”的多西他赛产品是2006年才获得专利授权的。从时间上来看,恒瑞制药生产在前,安万达获专利在后,恒瑞制药并没有侵犯安万特的专利权。
  
  据悉,安万特涉案的制剂专利的新颖性也遭到质疑。安万特的制剂专利在申请过程中曾被驳回,经复审后又被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其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后来安万特进行了分案申请,于2006年12月27日最终获得该专利。另外,安万特的专利产品是复合制剂,恒瑞制药的多西他赛也是复合制剂,并且多一种稳定剂,这种稳定剂使恒瑞制药生产的多西他赛在常温下保存时间更长、品质更稳定。
  
  “国内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有五六家,他们视而不见,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起诉我们,是因为我们突破了他们的专利技术封锁,在国内的销售比他们好。”戴洪斌表示。

  据了解,除恒瑞制药生产多西他赛外,国内还有多家企业生产该药品。从2003年起,齐鲁制药、浙江万马、东方协和、扬州奥赛康和深圳万乐等企业先后取得了多西他赛的生产批件。目前恒瑞制药多西他赛年销售额为3.2亿元,而齐鲁制药的多西他赛销售额为1亿元左右。
  
  此外,戴洪斌对安万特提出的1亿元的赔偿要求表示不能理解。恒瑞制药正积极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等候此案的开审。对于此前盛传的恒瑞制药准备提起宣告安万特专利无效请求的消息,戴洪斌表示,目前恒瑞制药的主要工作是应对此次诉讼,以证明自己没有侵权。

  安万特称尊重竞争但不姑息侵权
  
  与恒瑞制药认为自己没有侵权的信心形成对照的是,安万特方面也自信握住了恒瑞制药侵权的确凿证据。安万特(北京)法务部经理姚晶女士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谈到,安万特非常尊重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当然也希望竞争对手能够尊重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因为这不仅仅涉及到市场销售的问题,也涉及到众多研发人员、专家的智慧结晶是否受到尊重的问题。
  
  姚晶向记者介绍之所以再次对恒瑞制药提起诉讼,是要“保护专利产品本身”。安万特认为,恒瑞制药生产的多西他赛(商品名“艾素”)侵犯的不仅是制剂工艺,对制剂本身也构成了专利侵权。安万特已于2006年12月27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专利号为“ZL02147245.9”的多西他赛制剂专利授权。面对专利无效的质疑,姚晶表示,“我们的专利都是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经过长期复杂的审批,是通过正当合法程序获得的授权,这不容置疑”。
  
  而为避免重蹈第一次诉讼失败的覆辙,安万特方面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姚晶透露,安万特在证据上准备得比以前更充分。目前安万特还没有收到恒瑞制药未侵权方面的证据,但到10月中旬,法庭将会进行双方的证据交换,届时,双方将会就各自的证据进行比对,进一步补充证据。
  
  目前安万特已经要求法院停止恒瑞制药侵权产品的销售。姚晶指出,要求对方支付赔偿费1亿元并非漫天要价,这个数字是经过精确测算的,包括支付专利合理使用费4500万元,赔偿经济损失5500万元,承担相关取样费、公证费等20万元,具体是如何测算出这笔金额数字的,姚晶表示不方便透露。
  
  有人认为“外方想垄断中国市场,恒瑞制药作为竞争对手,产品价格不到外方的1/3,自然成为打压的对象。外资企业到中国打知识产权官司,很多情况是请求宣告国内企业专利无效,而法院判决结果往往是并不侵权。但漫长的官司会耗费企业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这是跨国公司的一种策略。”姚晶对这种说法的回应是,安万特作为全球领先的制药企业,只会为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维护研发技术人员的科研成果而提起诉讼,不会有别的想法。因为专利一旦被侵权,不仅企业为进行研发所投入的巨额资金变得毫无意义,研发人员多年的努力也将毁于一旦。有市场就会有竞争,安万特尊重竞争对手,但决不会姑息侵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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