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与塞尔维亚、南斯拉夫西南部的Montenegro、突尼斯和乌克兰的国家标准机构签署了标准化机构合作伙伴协议,签署此协议后,这些国家的代表就可参与欧洲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机构合作伙伴这一思想是解决借助欧洲标准进入不可能成为欧盟成员国的国家市场所遇到的技术问题的惟一途径。签署了合作协议,第三国标准化机构须承诺将其参与的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欧洲标准作为其国家标准,废除任何与之相抵触的国家标准。
他们能按照不仅在欧盟28个成员国适用,而且对其出口国适用的惟一标准进行生产或服务。标准化机构合作伙伴的概念在2004年提出,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希望在2005年有更多的来自地中海地区和亚洲地区的国家申请加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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