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行业动态   标准公告   工作平台   组织机构   标准计划   信息查询   专题栏目   文章精选   标准书市   相关产品   会议直播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购买标准资料
咨询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案例分析 -> 正文

中国聚酯短纤企业劫后重生
来源:国际商报     日期:2007/7/30 8:16:36
 

  广交会上传来喜讯,美对华纺织品反倾销第一案——聚酯短纤反倾销案,以中国企业普遍获得较低终裁税率告捷。特别是宁波慈溪江南化纤有限公司,取得了零税率的突破。这是自2004年美对华家具反倾销后,中国企业第一次在倾销应诉中大获全胜。

  依据美国商务部刚刚公布的终裁结果,本案3家强制性核查企业,除了江南化纤完全排除倾销外,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和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也分别获3.47%和4.86%的较理想裁决。而本案单独税率申请企业平均税率为4.44%,也比初裁大幅下降;其他未应诉企业税率为44.3%。

  此次中国企业之所以取得较理想的结果,用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的话说,就是从预警到应对突出了一个“早”字。然而,劫后重生的国内化纤行业未来将何去何从,已提上规划日程。

  早准备赢得宝贵先机

  本案不同之处在于,并非行业组织或政府预警在先,而是企业先洞察到美国进口商异动,并选择了及时向商会通报信息,寻求行业组织帮助。商会在接到江南化纤的情况汇报后,迅速对情况进行核实,第一时间做出了应对部署。

  曹新宇告诉本报记者,在去年6月23日美国立案前,由于企业高度警觉,中国聚酯短纤行业早已开始积极应对。纺织商会及时召集企业开立预警会议和应诉协调会,对企业进行培训,地方政府部门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宁波是本案涉案产品主产地,调查期内对美出口占全国份额的50%。因此,宁波自上而下均对本案应诉高度关注。该市外经贸局公平贸易处处长林宗耀告诉记者,其在商务部指导下,及时邀请有关专家和美国反倾销应诉资深律师为涉案企业介绍有关法律程序及本案应诉策略、应诉常见误区、会计档案中应注意问题等。

  一方面是政府积极交涉和商会全力攻打行业无损害;另一方面是企业与律师密切协作,以大量证据佐证中国企业对美无倾销。此次江南化纤拿到零税率,与代理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法寅的得力指导和配合有密切关系。知情人士透露,正是由于中国行业的闻风先动和早做准备,使美方迫于压力延缓了初裁进度,客观上为中国企业赢得了宝贵时间。

  倒逼行业发展规划本案赢得了可喜局面,业内人士在报以肯定态度的同时,也不回避目前中国聚酯短纤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江南化纤是国内该行业龙头企业,涉案产品每年出口美国金额达1亿多美元。公司主管财务和进出口业务的副总孙亚向本报记者分析指出,尽管我国聚酯短纤行业发展迅速,但由于近年来我国纺织服装行业出口频遭阻拦,产能释放已遇瓶颈,更多产品溢向海外市场。孙亚明显感到,2005年开始,中国聚酯短纤出口数量猛增,但价格滑落很快。低价竞销正是国外发起反倾销的根本原因。此次反倾销警示企业,遇到贸易摩擦不仅应积极应诉,也该认真反思发展模式,靠低价竞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竭泽而渔战略无异于自断生路。

  孙亚表示,借此反倾销契机,江南化纤今后要立足不断提高质量和生产技术,提升出口产品价格之上。她也希望国内企业同仁能吸取此次教训。

  针对国际、国内形势,正如曹新宇所建议的,我国聚酯企业只有遵循“技术进步、产业联动、开拓市场”三大发展路径,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整体竞争力,才可能争取到更大盈利空间。他还认为,“错位竞争”是在国际市场立足的关键。

  我国纺织行业“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今后将重点发展高性能纤维、差别化纤维和绿色环保纤维等3类新型纤维。规划可谓是对症下药。


 
本站简介 - 联系方式 - 意见与建议 - 设置首页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4 standard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维护。建议浏览分辨率: XGA(1024x768)  京ICP备05033993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