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标准性质 首次发布的GB/T19147-2003《车用柴油》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而不是强制性标准。主要原因:一是我国已加入WTO,按WTO的有关规则,强制性标准需向WTO各成员国进行通报,否则,将被视为设置贸易技术壁垒;二是我国车用柴油只占国产轻柴油总量的30%,比例相对比较小,每年约2000多万t。而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污染轻重程度也都不同。如果制定强制性标准,要求全国各地在某一时“一刀切”,全部使用一种车用柴油,也是不现实的。因此,车用柴油标准不可能短期内大面积强制执行。 3.2 采标情况 GB/T19147-2003《车用柴油》修改采用欧盟标准EN590-1998《车用柴油》。与EN590-1998标准的主要差异是: a)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均采用我国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b)根据我国气温的实际情况,按照低温流动性的凝点和冷滤点指标划分为7个牌号; c)将20℃时的密度规定为820kg/m3~860kg/m3; d)未设总污染物项目和浊点项目; e)水含量采用GB/T260《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测定; f)增加机械杂质项目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g)馏程、闪点和粘度与GB252《轻柴油》保持一致。 3.3 要点内容 GB/T19147-2003《车用柴油》标准是从轻柴油的质量标准中分离出来的,以适应即将实施的欧Ⅱ排放标准。该标准对车用柴油的分类、牌号及其标记方法、 取样、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等规定与GB252-2000《轻柴油》完全相同。本标准中的两个附录也与GB252无差异。两个标准的差异主要在技术指标的规定上。 GB/T19147对车用柴油牌号的划分与轻柴油标准完全相同,均按凝点指标划分为7个牌号。从技术指标规定上看,GB/T19147-2003《车用柴油》比GB252-2000增加了测量磨痕直径项目,用以检验柴油润滑性能。没有“色度”和“酸度”的规定。GB/T19147-2003对硫含量的规定大大严于GB252-2000。车用柴油硫的质量分数规定值仅为轻柴油的1/4。对十六烷值的规定除-35号和-50号与轻柴油的规定相同外,其余牌号均比GB252-2000的规定有所提高。同时,GB/T19147-2003给出了柴油的密度值(820kg/m3-860kg/m3),而GB252未给出该数值,只规定应实测密度。此外,GB/T19147-2003规定可以用十六烷值或十六烷指数来测定柴油的着火性,而GB252-2000只规定测定十六烷值。对其它技术指标,两个标准的规定相同。 3.4 执行技术指标应注意的问题 a)总不溶物为出厂保证项目,应每月检测一次。在原油性质变化、加工工艺改变、调和比例变化及检修开工后等情况下应及时检验。对特殊用户,按双方合同要求进行检验。 b)对硫含量,虽然标准规定用GB/T380方法检验,但允许用GB/T11131、GB/T11140、GB/T12700、GB/T17040和SH/T0689方法测定。结果有争议时,以GB/T380方法仲裁。 c)对10%蒸余物残炭可用GB/T17144方法测定。结果有争议时,以GB/T268方法为准。若柴油中含有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及其它性能添加剂时,10%蒸余物残炭的测定,必须用不加硝酸酯和其它性能添加剂的基础燃料进行。柴油中是否含有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附录A中有具体规定。 d)水分和机械杂质可用目测法。即将试样注入100 mL玻璃量筒中在室温(20℃±5℃)下观察,应当透明,没有悬浮和沉降的水分及机械杂质。结果有争议时,按GB/T260或GB/T511测定。 e)柴油的润滑性用磨痕直径表示。磨痕直径指标为出厂保证项目,对特殊要求用户,按双方合同要求进行检验。 综上所述,执行GB/T19147时应注意"总不溶物”和"磨痕直径”两项指标为车用柴油出厂必保项目。执行GB/T19147标准的其它注意点与前述的执行GB252-2000标准的注意点基本相同。 4 结束语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汽车排放已引起世界各国越来越强烈的关注。提高燃油质量、减少大气污染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目前,虽然已有合成燃油,醇类燃料及气体燃料等环保型燃料可代替汽油和柴油作为汽车燃料,但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汽油和柴油仍将是车用燃料的主角。车用燃油的质量好坏是影响尾气排放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各国对车用燃油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日本早在1987年就已停止有铅汽油的生产和使用。美国也在1996年不再生产和使用含铅汽油。新出台的这三项国家标准加严了有害物质指标,即考虑与国际接轨,又兼顾我国的现实情况。对我国车用燃油生产的技术进步、提高燃油质量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这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及保护生态环境,也有利于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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