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意见表 项 目 名 称 双脂肪烷基季铵盐 石油化工2006年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化工产品部分)第16号 项目提出单位 化学工业表面活性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意见理由: 首先,相关的这一类产品的行业标准已于2004年由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并获国家发改委批准正在制订中,年内就可发布实施。 其次,所列“双脂肪烷基季铵盐”项目标准名称不规范,具体如下: 1. 从化学产品科学分类的角度来说,季铵盐类化学品是一大类化学品的统称(通称),理论上可以合成的产品数量众多,市场上实际产品也数不胜数。该标准制订项目名称中“季铵盐”的称谓过于笼统和泛泛,不符合行业标准制订中名称应具有的科学、明确、清晰的原则,该项目名称将造成行业中相关产品的生产和下游应用企业以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混淆和歧义,进而造成贯标和实际操作的巨大困难。 2. 众所周知,季铵盐的结构中在氮原子上有四个不同的基团组合,命名需完整表述这四个基团。如标准QB/T 1914-1993中的“脂肪烷基三甲基卤化铵”命名及QB/T 1915-1993中的“脂肪烷基二甲基苄基卤化铵”命名,以及经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批准立项的标准制订项目(编号为Q2004-043T)的“双氢化牛脂基二甲基氯化铵”命名。而该项目名称“双脂肪烷基季铵盐”命名是不完整的、不严谨的、不科学的和不恰当的。 3. 从技术的角度和实际生产的品种来说,可以采用的季铵化剂有很多,诸如氯甲烷、溴甲烷、氯化苄、溴化苄以及硫酸二甲酯、硫酸二乙酯等不胜枚举。使用上述不同的季铵化剂可以制得众多不同系列和品种的季铵盐(产品)。而不同系列和品种的季铵盐产品因其结构的巨大差异而需采用众多截然不同的分析检测方法、试剂和仪器,而且不同系列和品种的季铵盐产品因其物化性质和应用性能的各不相同有着各式各样不同的规格指标。因此,我们认为如果该标准制订项目计划将如此众多系列和品种的季铵盐产品罗列在一个行业标准之中则其内容将过于庞杂和难以想象,如此(产品)名称的行业标准是不具有实际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应取消该项目列入计划。 我们完全相信,有主管部门和领导严格审查和把关,会避免上述含混、不明确的标准项目计划立项。 项目提出单位意见 提出意见单位意见 建议取消 2006年 3 月 11 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 年 月 日 |